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简化网签备案业务办理程序,结合现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的办理流程,我局将于2021年4月1日起实行“网签即备案”办理程序,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为顺利开展“网签即备案”办理程序,2021年3月31日下午18:00-4月1日上午6:00,中山市房地产交易和资金监管平台将进行升级维护,届时,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备案、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商品房预售款资金监管相关业务将暂不能办理。
二、对网签备案办理环节进行调整
采取线下面签渠道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原“网签申请”环节调整为“提交网签备案”,一经提交,即为已网签备案;原“备案申请”环节调整为“备案归档申请”,在交易平台上传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材料,由审核人员归档确认。
三、对电子公证网签备案的流程进行调整
在交易平台选择电子公证进行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公证机构认证买受人身份并出具电子公证书后,推送回交易平台的电子合同、电子公证书等相关资料直接归档。
在“网签即备案”办理程序实行前,已采用电子公证模式办理网签的业务,请于4月16日前办结流程。
四、对已办理网签或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环节进行调整
对交易平台中的状态显示为“已签约”或“已备案”的商品房,一并进行调整,即由原来的“已签约”状态调整为“已网签备案”,已备案”状态调整为“已归档”。
五、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88262139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即备案操作手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