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合理安排时间申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2000007332710H/2021-0072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15 |
名称: | 转发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 |
主题词: |
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合理安排时间申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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