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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住房租赁补贴项目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03-03 分享:


一、总体任务目标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任务的通知》(粤建保函2021109号)要求,2021省住建厅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目标为:完成住房租赁补贴发放200户。2021年度我市住房租赁补贴项目总体任务目标为:完成住房租赁补贴发放200户。

二、具体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推进住房保障货币补贴工作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属于民生类工作,有助于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关于统筹全市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中建通201981号)要求,符合我市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本市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单身人士,经审核合格后,租赁社会房源并提交合同、发票、房屋权属证明等相应材料,均可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我市将对符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对住房租赁补贴的申领和发放等环节加强监管

(二)提高上级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认真梳理住房租赁补贴项目上级专项资金使用支出情况,检视往年在该项目预算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住房租赁补贴项目资金预测预算。加强对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合法、合规使用专项补贴资金做到支出情况每月一公示。明确优先使用中央、省专项资金,在确保完成上级任务目标的前提下,提高上级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媒体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力度对租赁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引导住房困难家庭申领租赁补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公众号以及宣传栏、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引导,让全民都能了解我市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规定,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公开、透明。同时,了解住房困难家庭在申请领取租赁补贴时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引导其租赁正规房源、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中山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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