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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套精装修公寓!中山认定首批两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02-28 分享:


记者25日从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中山首批通过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之一火炬开发区生物人才谷公寓已正式开放,符合条件的新生代产业工人和管理技术人员等新市民、新青年可申请。日前,中山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火炬开发区生物人才谷公寓和佳能A栋工业宿舍区为我市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这两个项目将原有闲置房屋盘活,“梳妆”成711套精装修公寓,为周边上班族提供住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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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火炬开发区生物人才谷公寓了解到,符合申请条件者可凭身份证到公寓前台登记,录入基本信息后就可办理手续,直接入住。至于另一个项目——佳能A栋工业宿舍区,则命名为家佳公寓,目前正在改造中,预计4月底可投入使用。两个项目获认定,意味着中山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去年11月,广东省下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前,中山市正在加快构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快速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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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分层次供应,共分为三种类型:

        1,一般员工宿舍;

        2,相对高端公寓;

        3,提供给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人才居住的保障房。

一般员工宿舍每套面积不超过70㎡,其他两种以公寓型为主,每套面积可相应提高。其中,公寓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一般达到精装修标准、家具家电设备配置达到“拎包入住”的水平。据了解,“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新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万套(间),今年力争完成3000套(间)筹建目标,同时积极推动南区“智汇苑”、东凤洛亚智寓、火炬区赢家项目、石岐珑玥明珠公馆等项目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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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随着我市各类项目逐渐投产,产业从业人员逐步增加,新生代产业工人和管理技术人员住房租赁需求随之增加。为进一步服务好企业,提升中山市营商环境,中山市将充分利用好《意见》中的土地支持政策,鼓励各工业项目的配套比例对应的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集中起来,统一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自有非居住存量土地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同时,结合城市更新微改造,中山市将鼓励在城区和镇街中心区等人口聚集度高的地方,将非居住存量闲置房屋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意见》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土地性质不变、权属不变情况下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山市将充分利用好这一政策,在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改工”等项目中,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根据区域周边产业带来的租赁需求,合理规划建设一些适合新市民、新青年需求的出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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