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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2025年住房保障收入准入标准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5-05-09 分享: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要求,经市政府批准,现对我市2025年住房保障收入准入标准调整如下:

  一、本市户籍人员申请承租非产业园区公租房,其家庭上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从3783元以下放宽为3936元以下(含本数)。

  二、上述政策从2025年6月1起实施。

  三、相关政策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60-88233076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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