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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2026年住房保障收入准入标准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6-04-29 分享: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要求,经市政府批准,现对我市2026年住房保障收入准入标准调整如下:

  一、本市户籍人员申请承租非产业园区公租房,其家庭上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从3936元以下放宽为4033元以下(含本数)。

  二、上述政策从2026年5月1日起实施。

  三、相关政策由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60-88233076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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