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3年公租房分配方案
2023年1月4日
为更好地解决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保障民生,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号)、《中山市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中府〔2020〕 96号)及《中山市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及轮候规则》(中建通〔2021〕83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3年公租房分配方案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提供的公租房房源为我市城区保障房小区平安苑和祈安苑。
二、分配对象
本年度公租房分配对象为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住房保障申请,并经过村(居)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民政部门和市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后,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困供养人员或重度残疾人员。
三、分配程序
本次公租房分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 “发布公示→需求预登记→公开抽签→公示结果”的程序进行。
四、公示结果
抽签仪式结束后,市住房保障部门于“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站”公布分配结果,公示期10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安排办理租赁手续。公示有异议的,中山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对异议进行核实,经核实异议成立,将取消其资格;经核实异议不成立,准予办理租赁手续。
四、办理手续
获得安置资格的家庭根据发放的《抽签房源确认书》,在规定日期内前往指定的办公点办理租赁手续,届时将需缴纳承租保证金、月租金等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