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工作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按照相关工作安排,我局于2023年8月22至23日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大检查共派出5个检查组,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0个,对16个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对2个项目发出暂停施工通知书,对13个项目发出省动态扣分通知书54份,对3个项目发出市诚信扣分6份。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安全管理方面
1.伍仲和商业住宅工程(施工单位:中山市万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存在消防演练记录、安全教育交底等安全管理资料未加盖公章、资料整理不完善问题;
2.樱雪总部大楼(厂房一)、净水器和洗碗机生产基地(厂房二)项目(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广东名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7月未按规定开展定期检查或未及时整理相关资料,高处作业审批表未签写意见;
3.中山市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公司商业楼工程(施工单位:广东金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中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部分工人未佩戴安全帽;
4.中山市中动科技工业园区二期(施工单位:广东中骏国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按要求编制防汛防风应急预案并做好演练;
5.碧成物流仓储园一期(施工单位:桃源县华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开展消防培训、演练;
6.同兴西路厂房(施工单位:中山市高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山中建设计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建筑电工)持有证件不符合要求、资料管理不完善、资料电子版未整理归档;
7.厂房(兆丰村第三股份合作经济社)(施工单位:中山市合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领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件资料档案中未及时更换最新版证件(证件未超有效期);
8.汇豪万秀豪庭(二期)工程(施工单位:广东永达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正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移动式门式操作平台未按方案施工,未提供计算书及方案,企业、项目部检查记录缺失2022年4月之后的资料。
(二)文明施工方面
1.铧禧厨卫智能制造服务基地项目(施工单位:广东晋升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伟达工程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建筑材料堆放凌乱,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扬尘措施不足;
2.厂房(陈炳林)项目(施工单位:中山市新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英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现场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楼道走道存在较多建筑杂物;
3.工业厂房(二)综合楼工程(施工单位:广东鼎邦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围挡封闭不严,基坑开挖过程中扬尘防控措施不足,未严格落实扬尘防控6个100%措施;
4.碧成物流仓储园一期项目(施工单位:桃源县华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现场积水未及时清理;
5.中山市中动科技工业园区二期项目(施工单位:广东中骏国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裸露土方未完全覆盖,全封闭围挡材料不符合要求,公益广告未设置。
(三)脚手架方面
1.伍仲和商业住宅工程(施工单位:中山市万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转角位、剪力墙等局部位置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首层抱柱设置不到位,水平兜网未设置到位,架体上堆有建筑材料未及时清理;
2.樱雪总部大楼(厂房一)、净水器和洗碗机生产基地(厂房二)(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广东名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设置抛撑等加固措施,开口端未封闭;
3.铧禧厨卫智能制造服务基地项目(施工单位:广东晋升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伟达工程咨询顾问有限公司)首层脚手架局部存在较多土堆承压脚手架立杆,脚手架较多区域与建筑物间距过大,安全兜网缺失,防护不到位;
4.厂房(陈炳林)项目(施工单位:中山市新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英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首层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足,存在立杆断开、未做相关支撑措施;
5.伊顿花园二期项目(施工单位:广东恒丰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山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脚手架个别立杆基础变形、悬空,外脚手架首层封闭不严, 部分建筑材料堆压于外脚手架基础上,外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足;
6.锦绣海湾城九期六区B段(施工单位:梅州市敏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州泰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7#楼第十层外脚手架存在外脚手架与建筑物间水平安全兜网未及时恢复,局部外脚手架水平防护栏杆拆除过度,外脚手架拆除作业未见安装安全生命线,外脚手架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四)起重设备方面
1.伍仲和商业住宅工程(施工单位:中山市万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塔吊基础积水,塔吊司索工配备不足(1名);
2.工业厂房D4项目(施工单位:广东稳筑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湖北天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提供塔式起重机司机、司索和施工升降机司机安全教育交底,1名施工升降机司机未报审;
3.江樾湾花园一期工程(施工单位:宁波宇丰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山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塔吊一般不合格项未及时整改。
(五)临边防护
1.铧禧厨卫智能制造服务基地项目(施工单位:广东晋升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伟达工程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施工升降机物料平台(操作层台)两侧与脚手架间距过大,临边防护措施设置不足,4楼存在移动式操作平台临边防护设置不到位;
2.钱隆天悦花园项目(施工单位:扬州北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省路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6栋施工升降机物料平台与建筑物间距过大,临边防护措施缺失,楼层内墙体缝隙两边防护不到位;
3.工业厂房(二)综合楼工程(施工单位:广东鼎邦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梯井口未设置临边防护,钢筋加工场未设置防护棚;
4.中山火炬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硫酸铜、8000吨氯化铵生产项目(施工单位:广东粤皖建筑建材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中火炬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外脚手架内侧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第七层外脚手架存在未设置局部外脚手架水平防护兜网;
5.汇豪万秀豪庭(二期)工程(施工单位:广东永达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正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4栋阳台临边防护整改不到位。
(六)其他
1.伍仲和商业住宅工程(施工单位:中山市万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电箱设置不规范;
2.樱雪总部大楼(厂房一)、净水器和洗碗机生产基地(厂房二)项目(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广东名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级用电设置不规范,宿舍安全管理灭火器个别失效且配备数量不足,卫生条件差;
3.汇豪万秀豪庭(二期)工程(施工单位:广东永达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正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箱日常巡查记录2023年6月8日后未更新,电箱设置未严格落实“四个一”。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跟踪落实,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要建立台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确保及时消除问题及隐患。同时,我局将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违规的施工行为跟进调查,如查实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的行为,我局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立案处罚。
特此通报。
附件:2023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汇总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