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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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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专家选聘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部门审核、公示等环节,确定王滔等351名同志为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专家(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工作内容

  入库专家应恪守职业道德,按照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我市勘察设计行业技术进步。具体包括以下工作:

  (一)参与研究、制订工程勘察设计、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等相关政策文件;

  (二)参与勘察设计业务培训、讲座、技术交流等;

  (三)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建议,参与相关技术论证、技术评审、勘察设计审图质量检查、工程项目现场检查(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检查、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情况检查)等;

  (四)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工作,对技术审查、日常检查等工作中存在的异议问题进行研究、论证、评定,提出建议意见。

  (五)协助处理相关信访、投诉、质疑、答疑等。

  (六)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提供专业性的技术支持。

  二、专家日常管理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专家库的管理,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做好专家库的日常维护、资料更新和专家业绩登记等工作,建立专家诚信档案;

  (二)根据专家履职情况,解聘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除名:

  1.工作不负责任,作风不严谨,无正当理由连续多次不参加主管部门委派工作的,受到投诉并查实的;

  2.故意隐瞒与建设工程各相关建设责任主体的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的;

  3.在相关工作中不遵守保密规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4.所签署的专家评审、论证纪要等存在严重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

  5.违背职业道德,收受建设工程各相关建设责任主体贿赂经查实的;

  6.技术水平不能胜任的;

  7.其他应当予以除名的情况。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或调整入库专家。


  附件: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专家名单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2日


  (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0760-88337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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