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工作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第四季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建通〔2023〕13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割)作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奋战六十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3年12月5日至12月6日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大检查派出5个检查组,共检查了20个在建工程项目,对15个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对3个项目发出暂停施工通知书,对15个项目发出省动态扣分通知书62份,对3个项目发出诚信扣分通知书6份。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安全管理方面
1.“金尊府一期”(施工单位: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深圳市罗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未到岗,施工单位未对吊篮及吊篮安拆作业人员报审。
2.“厂房二、宿舍楼、门卫室”(施工单位:广东丽晶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层高8.55米的配电房高支模未按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
3.“华霸智能科技基地项目”(施工单位:广东大四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名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个别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不符合要求。
4.“澳多科技园”(施工单位:广东达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管理不完善。
5.“风景海岸花园(五期)”(施工单位:广东中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中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表未盖章,未及时更新人员资料; 未提供建设单位的危大工程清单,未见脚手架专家论证资料;高处作业审批表不符合要求;未制定动火管理制度,未编制防火安全培训方案及开展培训;未见汛期防范制度及应急预案,未见汛期安全教育培训,未见汛期值班表及险情报送制度;食品安全方面未见生产经营许可证,未见安全承诺书,未见食品应急响应机制。
6.“珑玥南城公馆”(施工单位: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台账未及时更新,安全交底交底人未签名 ,“一线三排”频次不足。
7.“阮剑明工业厂房四”[施工单位:广东兴宏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畅荣(广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总监签字不符合要求(施工许可证变更),项目负责人未签名,12月5日高空作业,未见外架班组班前教育记录。
(二)脚手架方面
1.“金尊府一期”(施工单位: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深圳市罗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脚手架首步步距过大,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要求,部分立杆吊脚。
2.“厂房二、宿舍楼、门卫室”(施工单位:广东丽晶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脚手架局部连墙件不足、抱柱设置不符合要求;施工升降机出入平台架体未独立设置、与外脚手架相连(未严格按方案施工),责令停止使用。
3.“江樾湾花园一期工程”(施工单位:宁波宇丰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山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脚手架悬挑层部分位置封闭不严,外脚手架上建筑材料、垃圾未及时清理。
4.“金乐花园四期(16、17、18栋,20、21栋,69栋及其地下室)”(施工单位: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皓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6栋部分脚手架防护措施不足、搭设不规范;16栋外脚手架需严格按专家论证意见补充外脚手架落地处的地下室及消防通道处的顶板回顶措施方案进行施工。
5.“澳多科技园”(施工单位:广东达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B、D栋间区域的内脚手架整立面连墙件缺失;D栋3层飘板外脚手架连墙件缺失。
6.“金色港湾花园三期工程”(施工单位:广东鑫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26栋外脚手架底部堆有建筑材料未及时清理;有立杆未设置到地,搭接设置不规范,底部安全网未及时张挂。
7.“广星智能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施工单位:信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华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局部脚手架作业层内侧临空处未设置防护栏杆;局部外脚手架安全水平兜网设置不足。
8.“佳景水岸花园工程”(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中火炬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部分电梯井、施工升降机登机平台架体与结构间距过大未做安全防护,部分采光井转角处临边缺少安全防护。
9.“中山市清洁能源与智能装备产业园—芙中分园”(施工单位:广东宏泰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外脚手架局部安全网、架体搭设不同步;作业层材料堆载过多;电梯井内架连墙件、加固措施设置不足。
(三)起重设备方面
1.“华霸智能科技基地项目”(施工单位:广东大四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名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塔吊安装、顶升加节以及附着前未对结构件、顶升机构和附着装置以及高强度螺栓、销轴、定位板等连接件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1#塔吊未编制附着方案;1#塔吊相关安全条件确认表空白;1#塔吊安装方案未按照住建部危大工程的方案编制要点编制,内容严重欠缺。
2.“海雅缤纷广场五期”(施工单位: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州广保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0#塔吊附着方案不完善。
3.“中山市清洁能源与智能装备产业园—芙中分园”(施工单位:广东宏泰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塔式起重机档案未见原厂说明书。
(四)临边防护
1.“英维克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总部基地(二期)”(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楼梯平台临边未设置踢脚板。
2.“澳多科技园”(施工单位:广东达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局部楼梯、电梯井临边防护措施缺失。
3.“风景海岸花园(五期)”(施工单位:广东中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中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留洞口未设置防护或防护不严,卸料平台未验收,现场未设置警戒线或警示标语,电梯井口临边防护设置不到位。
(五)文明施工方面
1.“金色港湾花园三期工程”(施工单位:广东鑫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道路局部未硬底化,堆积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未做到“工完场清”。
2.“风景海岸花园(五期)”(施工单位:广东中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中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裸土覆盖不完善。
(六)其他
1.“厂房二、宿舍楼、门卫室”(施工单位:广东丽晶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器材不足。
2.“珑玥南城公馆”(施工单位: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灭火器配备不足,弃用正在拆除的卸料平台防护设置不到位且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语,切割机未配置三级配电箱。
3.“洲明科技中山智能制造基地工程一期(1#-MINI车间1、2#-MINI车间2、3#-照明车间1、4#-照明车间2、5#-照明车间3、6#-压铸及通用车间、7#-仓库、10#-食堂及倒班宿舍、11#-1#地下室、12#-化学品库、13#-空压站及制氮间、14#-垃圾站、15#-收发室)”(施工单位: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华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未见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未见施工现场动火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跟踪落实,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要建立台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确保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同时,我局将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涉嫌存在的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开展调查,如查实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立案处罚。
特此通报。
附件:2023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汇总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3日
2023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