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涉嫌“挂证”整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4〕283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建通〔2024〕101号),我局正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经查询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挂证行为预警”,目前仍有159人次涉嫌“挂证”,至今仍未完成整改,详见附件。
请涉嫌“挂证”人员及注册人员所属企业立即整改,并在2025年4月28日前于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提交整改资料。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排查处理工作的通知》,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我局将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企业纳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特此通知。
附件:涉嫌“挂证”人员及其注册企业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7日
(政策咨询:市场科88337555,整改资料审查:审批办88333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