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山市困难家庭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困难家庭“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根据《广东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村〔2022〕66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困难家庭住房改造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24〕25号)等文件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制定了《中山市困难家庭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市困难家庭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指引(试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民政局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石涛,88309661)
附件1:中山市困难家庭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指引(试行)办理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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