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消防安全隐患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隐患情况的通报
近期,为深刻汲取香港“11·26”、汕头“12·9”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省消防安全隐患明查暗访第七组对我市东区街道、西区街道、小榄镇等镇街开展了消防安全隐患明查暗访工作,发现了一系列隐患问题。1月12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公开点名通报,现将明查暗访详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工作组随机抽查5个项目,共发现安全隐患33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3条。分别为:1.云岄湾住宅小区(二期)(施工单位:中山市小榄镇建筑工程公司,监理单位:中山市小榄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安全隐患5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条;2.小榄镇新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中山市小榄镇建筑工程公司,监理单位: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全隐患8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条;3.中山琅悦花园项目(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远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安全隐患10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条;4.中山利和(广场)购物中心四层装饰装修(限额以下)(施工单位: 广东弘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无)安全隐患3条;5.中山市中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中铁建工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全隐患7条。(详见附件。)
二、暴露出的问题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完善,未结合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员和岗位。二是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要求,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严格按照规定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一些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未予及时纠正。三是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存在薄弱环节,有的项目专项施工方案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二)基层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差距。部分基层监管部门未将“隐患排查治理年”和近期上级关于消防安全的工作部署、责任和压力有效传导至企业,在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方面仍存在畏难情绪。被抽查项目涉及的参建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危大工程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上级相关部署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各有关单位要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汲取事故教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风险意识,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统筹安全与发展,抓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更要将工作责任传递到最小工作单元,落实到一线操作人员。各企业要对标对表,举一反三迅速组织开展工地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出现重大事故隐患。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抽查项目涉及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纳入重点监管台账,实施常态化跟踪和重点帮扶检查。全市各镇街住建部门要结合本次明查暗访情况及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举一反三,迅速组织辖区开展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帮助企业识别风险、消除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特此通报。
附件:省消防安全隐患明查暗访隐患问题清单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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