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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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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易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相关规定,我局于2026年1月15日审批通过你公司提交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查,有37人在2025年12月期间与你公司未能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依规定,我局向你公司发出了《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因未能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你公司。现将《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详见附件)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2日

  

(咨询电话:审批办88333693)


附件: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中山市易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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