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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诚信信息登记管理措施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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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住建局,翠亨新区城建局,各镇、街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房地产、物业服务等企业诚信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优化营商环境,高效便企服务,现就进一步优化企业诚信信息登记管理措施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专业担保公司诚信登记办理方式

  工程建设专业担保公司诚信信息登记提交材料按《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从事工程担保业务专业担保公司进行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实行网上全流程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其中“上一年度末《财务审计报告》”“与中山市内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中山市银行授信批复文件”须另外提交原件核对,核对无异后予以退还。

  二、进一步完善检测机构及鉴定企业诚信登记制度

  针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人防检测机构、房屋安全鉴定企业、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的诚信信息登记,将对场所、设备、人员等信息的书面材料审查改为现场实地核查,即由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现场实地核查,并在核查通过后予以诚信登记,无需企业再上传纸质材料。

  三、进一步简化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材料清单

  简化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证照上传及基本信息填报事项,简化后清单及要点详见附件《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材料清单》。

  本通知自2026年4月15日起实施。

  

  附件: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材料清单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0日


  

附件: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材料清单(1).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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