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者专区
长者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 关爱版 > 公示公告

关于印发《中山市智能建造补充定额子目》(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6-08-11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中山市智能建造技术推广应用,满足建设各方主体计价需求,我局组织编制了《中山市智能建造补充定额子目》(试行)编制工作,该补充定额子目与《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配套使用,现予发布,自2026年8月10日起试行。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市智能建造补充定额子目(试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佳瑶,88337996)


《中山市智能建造补充定额子目》(试行).pdf


新媒体
微信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