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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半年综述①|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改革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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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2023年上半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坚持把改革工作作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首要抓手,主动作为,推动多项改革措施,对标深圳等先进城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工作效能。即日起,我们推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半年综述》系列报道,带大家了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上半年改革工作情况。

  今天推出系列报道第一期

  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改革

  为提升中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效率,促进项目落地开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局沟通协调,进一步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服务,于2023年3月23日与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服务的通知》,将行政审批时间压缩至18个工作日以内,对可研批复、规划报建、规划验收、施工图审图等程序按规定予以减免或实施承诺制,解决掣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的审批繁琐环节。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是指在保持用地现状和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以“微改造”和“混合改造”模式进行的建筑本体修缮、基础设施改造、小区环境整治和服务设施提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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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各项目自身特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所涉多项审批手续取消或简化。

  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含加装电梯等)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改造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规划条件调整的,无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

  2、不增加建筑面积(含加装电梯等)、不改变建筑结构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消防等手续。

  3、不涉及权属登记、变更,无高空作业、重物吊装、基坑深挖等高风险施工,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内的新建项目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

  4、凡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发生重大改变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免予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可合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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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需组织各工程责任主体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各管线专业经营单位共同参与验收。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改造项目,无需办理竣工规划核实。建设单位只需办理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联合验收意见书即视为综合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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