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举报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迅速作出部署,联合古镇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对古一灯饰配件城附近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情况属实,市镇两级执法人员立即对该非法瓶装液化气储存点采取措施。 经调查,该非法瓶装液化气储存点共存放86个钢瓶,其中50kg钢瓶6个、15kg钢瓶54个、5kg钢瓶26个。该储存点是中山市古镇燃气有限公司开设的瓶装液化气储存点,但该储存点未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依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执法人员对该储存点当事人进行了安全教育,暂扣所有燃气钢瓶,并对该储存点进行关停处理。目前,古镇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接下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持续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非法倒气等违法行为,加大燃气安全检查力度,规范液化石油气市场秩序。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举报非法经营、储存、充装燃气行动中,购买正规燃气公司瓶装液化气,共同守好燃气安全底线。
接到举报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迅速作出部署,联合古镇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对古一灯饰配件城附近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情况属实,市镇两级执法人员立即对该非法瓶装液化气储存点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