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者专区
长者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 关爱版 > 政务动态

关于暂停提交个人住房证明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3-22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因城施策,进一步满足改善型住房刚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发文之日起,购房人在中山市购买商品房无须提供个人住房证明。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2日


新媒体
微信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