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因城施策,进一步满足改善型住房刚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发文之日起,购房人在中山市购买商品房无须提供个人住房证明。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