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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询价规则(试行)》的通知

2022-09-07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询价规则(试行)〉的通知》(粤标定函〔2022〕16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在试行期间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和指导;

  二、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径向中山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反映;

  三、各有关单位及时将已按《广东省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询价规则(试行)》出具的询价成果文件情况报中山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

  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询价规则(试行)》的通知(粤标定函〔2022〕164号)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凯、阮鼎夫,88162995、88337996)


附件下载: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询价规则(试行)》的通知(粤标定函〔2022〕164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