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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停止受理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05-27 分享:

各有关单位:

因机构改革我局部门职能进行了调整。经研究,我局决定停止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等事项的受理及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等事项将转移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详见附件)。2019年5月27日后,我局停止此类事项的受理,已受理的申报单位需在2019年5月27日前完善申报资料,我局将在2019年5月27日前给予办结。

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窗口办理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博览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A区101窗口;咨询电话:0760-89817266。

附件:转移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事项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4日

附件:

转移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事项

一、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①占用城市绿地审批、②砍伐、迁移城市树木)

二、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三、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①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②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③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四、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五、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①城市建筑垃圾准运审批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受纳)核准③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

六、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他设施搭建、堆放物料审批

七、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①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审批③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延期审批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增加服务内容审⑤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变更审批)

八、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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