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因机构改革,我局部门职能进行了调整。经研究,我局决定停止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等事项的受理及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等事项将转移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详见附件)。2019年5月27日后,我局停止此类事项的受理,已受理的申报单位需在2019年5月27日前完善申报资料,我局将在2019年5月27日前给予办结。
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窗口办理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博览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A区101窗口;咨询电话:0760-89817266。
附件:转移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事项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4日
附件:
转移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事项
一、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①占用城市绿地审批、②砍伐、迁移城市树木);
二、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三、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①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②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③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四、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五、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①城市建筑垃圾准运审批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受纳)核准③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
六、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他设施搭建、堆放物料审批;
七、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①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审批③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延期审批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增加服务内容审⑤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变更审批);
八、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