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扶持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深化我市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改革,促进我市建筑业企业蓬勃发展,有序推进“放管服”各项工作,根据《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改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实施扶持措施的通知》(中建通〔2020〕75号),我局于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对符合扶持措施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现将17家信用良好、符合扶持措施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该17家企业的工程范围由原二级建筑工程或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分别扩大至一级相对应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且允许其直接申报中建通〔2020〕75号所列明的相关专业承包的系列资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