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年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建节函〔2019〕48号),我市须建成不少于1个二星级及以上运行标识绿色建筑项目,2019年省住建厅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分配我市120万元的资金额度。
经相关单位自愿申报,确定顺景商业中心项目符合申报要求(详见附件)。现对相关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2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情况,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一号市住建局总工室
邮政编码:528400电话:0760-88337746
附件:顺景商业中心项目情况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下载:顺景商业中心项目情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