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费公示
收费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实施依据
权限
1、新建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3米(含3米)以上民用建筑
平方米
1800(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征。企业按收费标准的92%收取)
粤发改价格〔2020〕435号、中发改价费〔2021〕55号、粤财综〔2014〕89号、粤发改发电〔2014〕34号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除涉及市级财政资金外,全权委托各镇街实施。
2、新建地面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
3、新建地面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以下的民用建筑(新建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达3米(含)以上的除外)
900(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征。企业按收费标准的92%收取)
4、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财税〔2014〕77号、中财非税〔2015〕6号
5、学校新投资建设包含教室、教师办公场所、电脑教学、教学实验室等教学活动,且以教学活动为主的单体多层教学综合楼项目,应减半收取易地建设费。
计价格〔2000〕474号、
发改办价格〔2017〕799号
收费责任人:郭明星
咨询电话:88337212
监制单位:中山市发改局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