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住房租赁补贴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市县分配方案公告 |
单位: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地市 |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名称 | 下达时间 | 市本级/县(市区)、最终用款单位 | 市县项目名称 | 分配金额(万元) | 项目补贴内容/工作内容 |
1 | 中山市 |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 | 2019.12.03 | 中山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 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 18.77 | 向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租赁社会房源解决住房困难的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020年完成省下达任务目标:发放租房租赁补贴120户。 |
2 |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 | 2019.12.18 | 中山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 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 24.89 | 向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租赁社会房源解决住房困难的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020年完成省下达任务目标:发放租房租赁补贴120户。 |
3 |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 | 2020.08.05 | 中山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 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 27.94 | 向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租赁社会房源解决住房困难的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020年完成省下达任务目标:发放租房租赁补贴120户。 |
备注:根据《关于统筹全市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中建通〔2019〕81号)文件规定,中山市住房租赁补贴项目由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统筹发放,因此该项目所涉及上级资金不再二次分配到各镇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