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城〔2020〕68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函》《广东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粤建节〔2021〕84号)等文件精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个部门组成市级联合协调牵头机构,在各镇街自荐的基础上,开展全市2021年广东省绿色社区的考核认定工作。经市政府批准,全市申报的73个社区中,达到创建标准的共63个社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1年度创建结果
中山市2021年度全市申报的绿色社区共计73个,认定通过社区的共计63个,未通过的社区共计10个(其中7个社区未达到认定标准,3个社区未上报材料(视为放弃申报))。
综合佐证材料及现场实地情况,认定通过的63个社区中,20个社区评选结果为“优秀”,26个社区评选结果为“良好”,17个社区评选结果为“通过,须整改”(详见附件)。
二、开展情况
2021年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过程中,小榄镇、东凤镇等镇街能够及时组织推动社区按照要求落实各个环节的创建工作。小榄镇的新市社区、东区街道的花苑社区等社区积极筹划与准备,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佐证材料内容翔实、排版合理且装订美观。
考虑各项考核指标和现场实地情况,以老旧小区为主的社区中,东区街道花苑社区在“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取得了实效;以村居为主的社区中,大涌镇安堂社区、青岗社区、东凤镇民乐社区在三线整治、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方面做得较好。
三、存在问题
(一)在创建绿色社区工作中,部分镇街统筹部门重视程度不高,未能按要求指导社区和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创建工作,仅由社区自行组织申报,导致材料缺失较多。
(二)在收集佐证材料方面,部分社区对于创建工作态度敷衍,对于考核标准理解不到位,佐证材料严重缺失。
(三)在社区现场,存在绿地及活动场地不足、各类线路(三线)如蜘蛛网式密布、停车划线不足、垃圾分类设施未完善等共性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
(二)各镇街要在2021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查漏补缺,以点带面,以评促建,全面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三)各镇街应加大对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的财政支持,统筹用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社区各类基础设施、提升社区道路综合治理、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
附件:2021年度中山市绿色社区评定结果表
中山市绿色社区市级协调机制办公室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