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工作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范、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春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有序推动复工复产的通知》(粤建质函〔2022〕58号)、《关于印发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六个一”的工作指引的通知》(中安办〔2022〕17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春节后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建通〔2022〕9号)、《中山市橡胶充气管塞涉水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引(试行)》《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涉水有限空间气囊封堵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中建通〔2021〕11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3月10日至11日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大检查派出5个检查组,共检查了25个在建工程项目,对25个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对14个项目发出省动态扣分通知书共48份,对2个项目发出诚信扣分通知书共4份。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安全管理方面:部分项目作业期间个别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无正当理由不在现场履职,未组织项目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工程监理;个别项目未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
(二)文明施工方面:部分项目裸土未及时覆盖,洒水喷淋频次不足,现场未配备雾炮机等降尘设施;个别项目施工现场材料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围挡封闭不完善。
(三)脚手架方面:部分项目外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局部材料堆载过多,未见外脚手架卸荷验收相关资料;个别项目外脚手架堆放大量钢管及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部分外脚手架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防护措施;个别项目外脚手架拆除工程安全网提前拆除,与架体拆除不同步,局部与建筑物间距过大;个别项目未悬持安全网或安全网没有张挂好,或未设置防坠网。
(四)起重设备方面:个别项目物料提升架卸料平台连墙件不足、卸料平台未独立搭设;个别项目物料提升机超高;个别项目起重设备安装验收人员不符合要求。
(五)临边防护方面:个别项目较多楼层临边防护不到位,电梯井口局部临边防护不到位,楼梯临边防护不到位;个别项目基坑局部临边防护不到位;个别项目局部洞口未完全封闭;个别项目部分电梯井口防护不到位,个别预留洞口防护不严。
(六)疫情防控方面:部分项目消杀记录不完善,一人一档有待完善,未补充省外人员疫苗接种记录;部分项目重点人员未落实核酸一周一检;个别项目未建立参建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未按要求建立临时隔离区域,未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员,未在显眼位置设置疫情防控宣传公示牌,未提供相关消杀台账,未提供物资台账,制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未及时更新,消毒工作未能按要求进行每天两次。
(七)其他:个别项目灭火器设置不足,部分楼层的消防栓水带缺失,个别灭火器压力不足;个别项目未提供登革热防控方案,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个别项目未见防汛资料;个别项目基坑周边局部堆载过多,基坑周边未设置排水沟。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跟踪落实,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要建立台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确保及时消除问题及隐患。下一步,我局将对检查的项目不定期组织“回头看”抽检工作,对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彻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附件:2022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情况汇总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