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从严从紧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正常生产活动平稳有序,根据《中山市建设工程诚信管理办法》(中建通〔2016〕70号)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克服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加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工作,结合建筑施工生产重要安全隐患风险特点,突出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强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管理,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疫情防控诚信管理
根据《中山市建设工程诚信管理办法》(中建通〔2020〕12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诚信管理,鼓励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健全和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制度、措施和管理要求。具体加分、扣分标准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建设工程企业良好行为加分标准(版本编号:2021)(新增)
2.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版本编号:2021)(新增)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