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全力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现就做好当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感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全国本土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清醒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全力以赴守好建设工地疫情防控阵地。同时,要抓实安全生产风险防范,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等有关部署,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督促参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实施提级管控,确保项目安全可控
(一)切实强化危大工程安全防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有限空间“七个不准”、高处作业“五个必须”等要求,扎实做好基坑、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拆除、暗挖等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二)严格落实提级管控措施。要严格落实危大工程“非必要不施工”的要求,确需继续施工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提级管控要求,提前向属地镇街住建主管部门报备开工,并专门制订安全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企业负责人要带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时段全天候在岗指挥施工。
(三)开展全方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围绕施工动火动焊、工人宿舍用油用电、食堂厨房燃气灶具使用、活动板房选材、电动自行车停放、生活用火用电取暖、线路老化、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器故障、工人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明火取暖等重点,无死角、无盲区、无漏洞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强化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工地围蔽管理,办公区、施工作业区以及工地内外的生活区只能保留1个出入口;倡议建设工地参建人员“五一”期间非必要不离开中山,就地过节;落实人员统一集中居住的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工地人员暴露于社会面的风险;要督促指导各建设工地设置“场所码”,办公区、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单独设立的应分别设置,人员进入需先扫“场所码”;要严格按测温、戴口罩、扫码(亮码)、行程核查等要求,落实门禁管理;要开展“一人一档”动态管理,确保所有参建人员信息登记全覆盖,高风险岗位人员落实名单管理和闭环管理;要落实对工地工作人员核酸检测要求,重点督促对保安、厨师、采购、保洁等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参建单位按照《广东省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二版)》要求,完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配足防疫物资,开展应急处置;要认真做好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办公区域的通风消毒工作。
四、落实“不安全不施工”,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各项目隐患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项目危大工程的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以及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加强对工地督促检查、暗访暗查,对未落实文件要求的项目,要求项目立即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成立即停工整改,并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批评、诚信惩戒、行政处罚等手段进行上限处罚,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应付式整改的项目采取挂牌督办。
五、工作要求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本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项目,加强对辖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