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房地产企业参与到中山市的宣传工作,提升我市在湾区建设发展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助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结合实际,从该通知发出之日起至7月31日止,制定诚信加分措施,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企业在市级或以上宣传媒体(不限于中山电视台、中山日报、今日头条、腾讯网、凤凰网等)上播放3分钟以上的宣传片,诚信加分20分,图文报道加分10分。
二、房地产企业在影响较小的普通媒体及自媒体(不限于房叔、房频、房讯等)上播放3分钟以上宣传片,诚信加分10分,图文报道加分5分。
三、企业组织外市看房团参观本市房地产项目,每次超过30人以上,诚信加分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20分。
四、参与我市房地产协会组织的促销活动的企业,每次诚信加分10分,累计总分不超过20分。
房地产企业同质同内容宣传材料多次转载只作一次计算,市房地产协会协助审核认定房地产企业宣传材料,有效后可向我局申请加分。对企业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发现查实,每次诚信扣分10分。
以上诚信加分信息,参照《中山市房地产企业诚信管理办法》执行,分值有效期为一年。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