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我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积极有效维护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政策,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根据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施工合同金额以及项目交付使用的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
二、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系数;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人才贷款优惠支持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对购买装配式建筑商品住房的贷款优惠额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提取额度;全面支持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办理商转公业务。
三、优化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机制。优化销售价格备案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允许商品房实际销售价格在合理区间网签备案。
四、优化限购区域。坚持中心城区限购政策,我市商品住房限购区域为东区街道、石岐街道,其中岐江新城规划范围不列入限购区域。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五、加大购房金融支持力度。商业银行要准确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进一步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升个人住房贷款放款时效,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六、优化土地供应。加大重点地区土地出让供应,合理调控供地规模、节奏和结构,优化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中山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山监管分局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