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强降雨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防御工作要领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严格落实。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强降雨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防御工作要领的通知.pdf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