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自5月11日起,我市普降大到暴雨,市气象部门多次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在此期间已经进行了停工停产及人员转移工作。为做好暴雨过后复工复产工作,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强降雨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防御工作要领的通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隐患排查
针对当前复工复产存在的风险隐患,各项目单位要迅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一)检查深基坑边坡支护情况及周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是否有沉降、位移现象。要充分利用排水设备,及时排除深基坑的积水,防止深基坑长时间受到浸泡,并认真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二)检查围挡、挡土墙及临建设施的基础和墙体是否有下沉、裂缝、倾斜等现象。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要进行加固或予以拆除。
(三)检查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限位装置、保险装置的可靠性和灵敏性,基础是否有沉降等异常现象,地脚螺栓是否松动,附着结构与建筑物拉结是否牢固、可靠。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检查脚手架立杆基础的沉降情况、连接点是否可靠、剪刀撑整体牢固性、扣件的紧固程度、安全立网平网的封闭、操作层脚手板是否满铺并固定牢靠。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确保脚手架稳固、牢靠。
二、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建设工地参建人员分级分类管理,细化定期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要求,各项目单位迅速对工地办公区、工人宿舍、厨房餐厅等区域开展一次清洁消杀,组织工程项目现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全体人员立即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三、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报审报批
施工单位要将隐患排查、卫生消杀、核酸检测台账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盖章后,书面提交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市财政投资项目提交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审批),待通过后方可复工复产。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中建通〔2022〕50号)工作部署,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暴雨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我局将于近期组织督导组,对各镇街暴雨后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及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镇街进行约谈通报。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