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项目顺利推进,我局对现行需要提交的房屋市政工程招标备案材料进行了优化整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进一步落实招标人负责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房屋市政项目,在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基础上,由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优化后的招标文件备案材料清单(详见附件)要求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招标文件备案材料,由交易系统将招标文件备案材料推送至招标监督部门实施备案。招标人应对所有填报信息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随《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情况报告书》一并提交给招标监督部门的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资料清单根据《招标文件备案材料清单》作相应的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1.招标文件备案材料清单
2.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资料清单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敏玲,8838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