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旧厂房升级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府〔2020〕94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2〕11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委托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组织编制了《中山市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建设技术指引(2022版)》,本指引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指引由我局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析。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