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换证和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549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于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资质换证和重新核定工作。如有疑问,请拨打业务咨询电话:0760-88300526。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换证和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549号)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