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水平,全力防范和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山市建设工程诚信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市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克服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加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抓实抓细建设工地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强化有限空间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我市房屋市政工程以及周边燃气管道安全。
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诚信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对安全防控工作的诚信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要求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施工现场安全制度、措施和管理要求,现调整有关安全生产诚信加分、扣分标准(详见附件1、2)。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版本编号:2021)(调整)
2.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版本编号:2021)(新增)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