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管理工作,使经论证通过的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能可靠地指导施工,有效保障施工安全,我局决定对我市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进行选聘,重新受理专家入库申请。现有的危大工程论证专家库及有关行业协会自行建立的专家库将在2022年9月30日停止使用,2022年10月1日正式启用选聘完成后的专家库。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入专家库的原则及条件
(一)入库原则
1、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提供评审服务时以客观公正、遵纪尽责为职业守则;
2、热心本项工作,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能够承担相应论证工作;两院院士、全国勘察设计大师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可不受年龄限制。
(二)专业条件
1、从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专业类别设置》(详见附件2)所列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工作满15年以上,并具有丰富的相关专业经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成绩突出的专业人士;
2、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熟悉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
满足上述条件并取得相关专业执业注册资格、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入库。
二、专家申请入库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填写《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入库申请表》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并附上彩色近照一张;
(二)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和业绩材料证明等(证明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盖公章并本人签名,供原件核验)。
三、申报材料提交相关事宜
(一)专家入库申请材料受理工作委托中山市建筑业协会负责。
(二)申请人对照附件2,根据所从事的专业选择6个专业类别中1~2个专业类别进行申报,多选作废。为便于组织单位抽取专家和相关单位查询,所有“专家库”内专家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将在网上公示。
(三)专家入库遵循个人自愿、单位择优推荐的原则,经本人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材料),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于2022年8月19日前报中山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中山四路45号二楼)。
四、评选程序
(一)我局在对申报人员的个人信息、技术能力、业绩等情况进行核实、审查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将候选人名单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http://jsj.zs.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我局反映,我局将进一步核实、确证。
(二)我局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聘任的专家名单,并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http://jsj.zs.gov.cn)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专家库专家聘期为3年,可连聘连任。如有取消聘任资格情况的,则从解聘其专家资格之日起3年内,不受理其专家申请。
五、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
(一)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8月19日前;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材料提交地点:中山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中山四路45号二楼);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杨立群:88318640、13703039520;徐咏欣:88230839、17329637556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入库申请表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专业类别设置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