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公告公示
您现在的位置: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09-14 分享: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大力提升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水平,促进质量强市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定于9月组织开展2022年中山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动质量变革创新 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质量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变革创新、促进质量强国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工作安排,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采取专栏、专版、专访、专题片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展示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成果。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局属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通过制作“质量月”活动专题宣传资料、在办公场所和施工现场悬挂张贴标语、设置质量专题宣传橱窗等形式,大力营造“讲质量、重品质”的浓厚氛围。

  (二)精细组织质量管理观摩交流活动。在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市建筑业协会遴选推荐的基础上,我局在全市范围内选取2项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作为2022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观摩项目(详见附件2),推广介绍我市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装配式建造、绿色施工、样板引路、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优秀施工工法等先进经验做法。考虑当前疫情防控需要,2022年度市“质量月”观摩活动将以线上活动为主,市级不组织现场观摩。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现场观摩交流活动要密切关注和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正确处理活动开展与当前疫情防控的关系,在确保“万无一失”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确定活动形式、规模等。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合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质量月”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等方式进行答疑解惑,进一步提高全民质量意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家送服务下基层活动,宣传推广成熟有效的施工工艺、工法,指导一线作业班组及人员提升作业水平。

  (四)认真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局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惩处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工程质量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收集整理辖区内相关典型案例,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微信公众号和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开。一是持续加强工程用砂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严格按照《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溯源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中建通〔2022〕100号)要求,切实做好对工程项目以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建筑材料以及建筑构配件的监督抽检和质量溯源工作,全面落实预拌混凝土采购、生产、运输、入场验收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责任,进一步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切实提升建设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防范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发生。二是突出参建各方工程质量主体责任。继续抓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落实,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三是强化消防工程施工质量过程监管。切实将消防工程纳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日常监督和标准化考评范畴。四是持续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加大对检测机构检查监管力度,对未按要求接入省检测监管服务平台和市建设工程建材和检测监管系统并上传数据的检测机构,必须限期整改;对超资质检测、无资质检测、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等行为,要依法从严从紧处理,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提升我市建设工程检验检测的整体水平。

  (五)推进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推进全市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区域工程质量评价制度,完善工程质量差异化管理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经验成果,进一步压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升工程质量品质。

  (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一是市建筑业协会向社会推广部分施工企业创建精品工程的经验,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学习借鉴,促进行业技术水平提升。二是开展“比对试验”工作。市建筑业协会检测分会组织开展砂氯离子含量和防水卷材性能检测比对试验,市政行业协会组织开展水泥、钢筋、沥青性能检测比对试验,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能力验证、结果分析,致力提高检测机构检验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精心组织。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局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认真谋划,明确目标、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和工程参建各方的积极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积极动员,全员参与。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局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要让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广泛发动企业围绕“质量月”主题,多途径多手段开展“质量月”活动,切实推动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相关单位要把“质量月”打造成为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平台。在活动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质量常见问题,力争在解决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新突破,有效推动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行业协会请于10月11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材料报我局联系人。

  附件:1.2022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观摩项目概况

                  2.202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观摩项目概况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9日

  (联系人:萧灿焜,联系电话:88382089)


新媒体
微信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