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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城镇燃气领域疫情防控告知书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10-12 分享:

  中山市城镇燃气领域疫情防控告知书


全市广大城镇燃气领域经营、从业人员:

  当前,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市也发生本土疫情,为全面做好我市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工作,促进我市城镇燃气领域安全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全市广大城镇燃气领域经营、从业人员做到以下几点:

  一、主动登记报备,配合完成健康管控

  所有外市来(返)的城镇燃气经营、从业人员,应主动向社区和所在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报备,返回后应进行“落地检”,及时落实“3 天 2 检”(第 1,3 天完成核酸检测),并由燃气经营企业审核批准后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返回工作岗位;抵中山后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聚集、不聚餐;前 7 天减少社会面活动。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和重点关注地区分类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其中,高风险区“7天集中隔离”、中风险区“7天居家隔离”、中高风险以外区域“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 1、3、7 天开展 3 次核酸检测”。如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时,请及时向属地社区报告,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严格出行管理,全面落实防疫要求 

  全市城镇燃气领域经营、从业人员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严格按照实名制考勤要求进、出工作地点,主动配合扫码、亮码、测温、戴口罩。

  三、落实核酸检测,做好燃气经营场所消杀工作

  所有城镇燃气领域经营、从业人员要密切留意我市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动态,并按有关规定频次严格落实核酸检测“7天1检”,特别是面向群众的送气人员、营业网点的服务人员及上门安装维修人员应落实“2天1检”。燃气企业办公场所、罐装站、供应站、便民服务部等应每日开展1次预防性消毒,增加公共经营场所、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发生本土疫情时每日早晚分别开展 1 次预防性消毒。

  四、做好健康监测,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所有城镇燃气领域经营、从业人员应做好自身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确保身体状况良好,杜绝带病上班。如发现感冒、发烧、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优先使用抗原试剂自检,并及时到当地发热门诊就诊。

  疫情防控刻不容缓,当前防疫成果来之不易。感谢您在特殊

  时期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坚定战“疫”胜利信心不动摇,做好疫情防控不放松,为我市城镇燃气领域筑牢疫情防控坚实防线。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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