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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10-17 分享: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先后组织开展了多轮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发现了一批安全隐患,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我市房屋市政工程目前存在突出问题及共性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各有关单位要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汲取事故教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风险意识,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统筹安全与发展,抓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更要将工作责任传递到最小工作单元,落实到一线操作人员。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及监理单位关键人员到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做好每日考核记录,建立每日考核台账,对于相关关键人员未能到岗履职的应采取主动停工措施。市镇两级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项目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巡查力度,对存在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或不健全、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挂靠、总监、专业监理、监理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或与报建备案不一致及主要岗位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的工程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从严予以立案处罚。

  三、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各企业应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两年工作部署,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 (建质规〔2022〕2号),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基坑工程、高支模、脚手架、起重设备安拆、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薄弱环节,形成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经费、时限和预案,集中力量消除隐患,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危大工程管理台账,相关负责人员要定期组织开展危大工程安全隐患巡查及整改工作,落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各企业要针对房屋市政工程人员流动性大,易忽视安全基础教育等问题,切实做好全员安全教育,将“要我安全”扭转为“我要安全”。要严格按照《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建筑工地安全“晨会”制度及安全教育制度的通知》要求,落实班前班后“3个5分钟”教育制度,尤其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和转岗工人以及劳务公司人员的安全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坚决杜绝盲目赶工行为。

  五、严格落实工程监理主体责任。监理企业作为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之一,要紧紧筑牢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防线。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要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监理部架构及监理质量安全管控体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监理企业要严格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旁站、审批和验收制度;强化现场临边、洞口、配电箱、消防设施及临时设施、设备的监理巡查制度;加强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储存和使用的监理审批制度;切实发挥监理企业的安全监管“眼珠子”作用,确保施工现场各类安全设施和设备牢固、灵敏、无缺损,能够起到相应的安全防护作用。要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监理巡查,严格地下暗挖工程、地下管网施工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审批制度,做好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全过程风险防控。

  六、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应急准备,把应急救援预案再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再细化、应急处置流程再明确,做好应急队伍、物资储备,开展有针对性实地、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快速反应能力。节假日期间,要强化领导带班、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制度。要关注极端天气,重视研判安全形势变化,确保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到位。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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