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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房屋市政建设工地开展“数字哨兵”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文号:中建通〔2022〕130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11-11 分享: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预警和监测,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性、有效性,强化我市建设工地实名制管理水平,实现自动化管理,决定在全市房屋市政建设工地启用“数字哨兵”实名制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字哨兵”实名制管理系统实施范围及时间

  (一)新建工程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新申领施工许可证,且要求安装施工现场实名制考勤设备的房屋市政建设工程。

  (二)在建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含本数)、市政设施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在建工程。

  新申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应根据我市实名制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安装“数字哨兵”设备,开通实名制管理平台(网址:http://221.179.74.52:8103)项目账号;在建工程相关设备安装调试工作须在12月15日前完成。生活区独立设置的建筑工地需同时在生活区出入口处安装“数字哨兵”设备进行人员登记管理。

  鼓励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市政设施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在建工程安装使用“数字哨兵”设备,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管理。

  二、“数字哨兵”实名制管理系统前端设备要求

  建筑工地可采用以下两种模式安装“数字哨兵”实名制管理设备,并与我市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平台对接:

  (一)项目施工现场使用包含“数字哨兵”功能的实名制考勤设备,将相关设备与我市实名制管理平台对接,使用一套设备完成施工现场参建人员实名制考勤,无需再次采购、安装单一功能的实名制考勤设备。

  (二)采用“数字哨兵”与实名制考勤双设备模式,在施工现场同一出入通道前后安装“数字哨兵”与实名制考勤设备,人员通过“数字哨兵”设备后,再通过实名制考勤设备考勤验证后进出现场。

  “数字哨兵”硬件设备由施工企业自行负责,通过“数字哨兵”设备完成施工现场参建人员实名制考勤的,“数字哨兵”设备除需满足识别人员疫情防控信息(详见附件)外,还应符合实名制管理平台数据对接标准(可在注册我市实名制管理平台账号后登录查看)。“数字哨兵”前端采集设备采集的数据需通过4GVPN网络与实名制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对接和交换。采用“数字哨兵”与实名制考勤双设备模式的,“数字哨兵”前端采集设备需与实名制管理平台数据对接,将相关人员信息实时传送至实名制管理平台。

  三、落实施工现场人员管理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应根据以上要求落实“数字哨兵”实名制管理,不得使用虚假手段违规进出施工现场,相关设备供应商或集成商应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维护,发现违规使用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项目所在地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我市实名制管理系统目前已上线考勤人员拍照功能,现有实名制考勤设备无法支持拍照功能的需及时更新、替换符合要求的考勤设备。“数字哨兵”实名制管理设备(或实名制考勤设备)在人员出入现场考勤时,将自动抓拍人员考勤相片,并将该相片传送至实名制管理平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施工现场“数字哨兵”等设备以及抓拍的考勤人员相片进行检查,发现设备可通过照片出入、违规使用虚假身份进出现场等情形,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设备供应(维护)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建设工程疫情防控设备参数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地防疫专班:张明威,电话:0760-8830052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石涛,0760-88329929;实名制系统对接工作技术员:梁工,电话:13078183252,1341613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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