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的批示精神,我局按相关规定选取了中山市坦洲健康驿站的参建服务单位。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19〕30号)第十二条“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确定后,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中山市坦洲健康驿站的参建服务单位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