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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物业管理及人防工程“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11-28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20〕105号)要求,结合《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2022年中山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我局决定对全市范围内的物业小区开展物业管理、人防工程“双随机”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用“双随机”方式通过电脑随机抽选检查项目和检查人员,对被检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二、检查时间

  11月29日:小榄镇、横栏镇、古镇镇、石岐街道、西区街道、沙溪镇、大涌镇、南区街道。

  11月30日:南头镇、黄圃镇、三角镇、神湾镇、板芙镇、三乡镇、港口镇、民众街道、东凤镇、阜沙镇、坦洲镇、五桂山街道、翠亨新区(南朗街道)。

  如遇所在镇街受疫情影响,具体检查时间则另行安排。

  三、检查分组

  本次检查分4个小组,每个镇(街)抽取1-2个物业小区,检查组将联合镇街一同开展相关检查,请各镇街安排执法人员协同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物业管理情况、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管理情况、消防管理情况及物业管理小区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情况等。

  五、结果处理

  (一)检查结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对检查结果为不符合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令限期(不超过三个月)整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二)将抽查结果与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有机结合,建立随机抽查结果与诚信管理系统相衔接工作机制,按照《中山市物业服务行业诚信行为记分办法》,对其良好行为、不良行为进行记分,并定期公示,提高失信者失信成本及对其形成有效震慑,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守法的自觉性,促进物业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提出的抽查结果异议申请,开展必要调查和依法及时对异议予以答复。

  五、有关要求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检查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安排有关人员配合现场检查。

  (二)检查人员应做好行政检查登记,并填写相关检查登记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登记表交回我局物业管理科汇总。

  (三)为加快检查进程,请相关镇街配合安排工作午餐。

  (四)检查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规定。


  附件:1.物业小区检查情况登记表

             2.住宅小区消防检查情况登记表

             3.中山市物业小区疫情防控与文明城市创建检查表

             4.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维护、安全管理检查情况登记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关孝廷,8831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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