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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11-29 分享: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广大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

  为应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链条,尽快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更好保障市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出的《关于全市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现就做好我市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决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管行业必须管防控”的精神,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主责,督促属地范围房地产行业严格遵守防控政策规定,规范落实场所进出管理、个人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以及疫苗接种等各项措施,从高从严全面筑牢“外防输入”疫情防线。

  各房地产销售现场、办公场所、经纪门店均是疫情防控的前沿阵地,要坚持主动防、主动处置,各房地产行业企业要设立疫情防控责任人,按照市、镇街防控指挥部所发布的新要求,及时调整防疫措施,并通过“粤商通‘防疫助手’管理员端”建立健康监测台账,实时监测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

  二、严格出行防疫管理

  企业从业人员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并严格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所属企业。从外市返回中山后,应主动配合交通站场做好测温验码、戴口罩、核酸查验检测等防疫管理措施。

  三、加强个人防护,履行防控义务

  增强健康安全意识,全程接种疫苗,主动加强自我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确保身体状况良好,杜绝带病上班。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立即规范佩戴口罩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自觉履行个人防控义务,按照市和属地防疫部门人员管控要求,已解封的区域,上下班尽量做到单位—住址“两点一线”,减少跨区域流动;未解封的区域,全员居家,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和健康监测。定期主动参与核酸检测,配合查验,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四、从严从细落实环境消杀工作,筑牢安全屏障

  加强对房地产销售现场、办公场所、经纪门店等公共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配备口罩、消毒用品、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设备等卫生防疫用品,确保满足需要。落实来访人员实名登记制度,做到来访人员情况可追溯,并严格实行佩戴口罩、核验健康码、检测体温等措施。进行带看房等业务活动时,鼓励通过虚拟现实技术(VR)、网络视频等线上方式进行,减少与客户接触的频次和时长。线下带看房源时,要遵守属地社区、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倡导通过网上、电话预约等方式分流客户,每次带看客户不超过一组,并尽量缩短带看时间,严格控制经营门店客户接待总量。

  五、强化应急处置,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积极参与培训和应急演练,掌握基本防控知识和应急处置流程。遇有密切接触者或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来访过,应立即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疫点消杀、流调、密切接触者隔离、营业场所终末消毒、封闭等相关应急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疫情防控刻不容缓,感谢各房地产人在特殊时期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坚定战“疫”胜利信心不动摇,做好疫情防控不放松,共同奋斗,共克时艰,为房地产行业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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