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在我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办理资质档案延期申请,资质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持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省内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届满的,在我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办理资质档案延期申请,资质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2019年6月30日之后新申领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电子资质证书,以及2019年1月31日之后新申领的建筑业企业电子资质证书,由我局统一在我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办理资质档案自动延期);持有纸质资质证书的企业请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申请换证后,在我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办理资质档案延期申请,并同时提交广东省三库一平台企业资质证书截图作为申请附件材料。
三、持有外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应根据资质核发地省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期通知要求,自行在我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办理资质档案延期申请,并同时提交资质核发地省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期通知文件作为申请附件材料。
四、鉴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状态已纳入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审查及招投标资格标评审,请各企业自觉做好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的日常维护工作。如因不及时更新诚信平台企业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