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公告公示
您现在的位置:

关于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水平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1-04 分享: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的意见》精神,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智慧物业平台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促进我市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完善《中山市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基础信息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进一步完善平台信息,做好平台企业信息及物业管理区域信息采集工作,完善业主房屋信息,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和水平。各物业服务企业需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各物业管理项目的信息登记,录入过程中遇到困难的需及时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请求指导。我局及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对各物业服务企业录入情况进行抽查,加强检查督导。

  二、推广使用公共事务决策系统

  进一步推广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使用公共事务决策系统参与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使用维修资金等公共事务决策,实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审批流程的“全网办”,提高业主参加小区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提高小区公共决策效率,保障相关各方合法权益。

  三、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智慧管理平台建设

  支持物业服务企业联合建设通用、开放的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降低平台建设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资源整合能力。鼓励大型物业服务企业开放自有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功能,拓展服务范围,为中小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平台支撑和技术支持。引导各类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加强与电商、科技、金融、快递等第三方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对接、互补。

  四、提高设施设备智能化水平

  通过基于位置的服务(LBS)、声源定位等技术,及时定位问题设备,实现智能派单,快速响应,提高维修管理效率。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对消防、燃气、变压器、电梯、水泵、窨井盖等设施设备设置合理报警阈值,动态监测预警情况,有效识别安全隐患,及时防范化解相关风险。监测分析设施设备运行高峰期和低谷期情况,科学合理制定设备运行时间表,加强节能、节水、节电控制,有效降低能耗。

  五、加强车辆、车位智能化管理

  加强车辆出入、通行、停放管理。增设无人值守设备,实现扫码缴费、无感支付,减少管理人员,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车辆通行效率。统筹车位资源,实现车位智能化管理,提高车位使用率。完善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方便绿色出行。实时监控车辆和道闸、充电桩等相关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保障车辆行驶和停放安全。

  六、配合做好物业小区安全管理智能化

  积极配合推动智能安防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智慧安防小区,为居民营造安全的居住环境。完善出入口智能化设施设备,为居民通行提供安全、快捷服务。根据居民需要,为儿童、独居老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必要帮助。加强对高空抛物、私搭乱建、侵占绿地等危害公共环境和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分析,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履行安防管理职责。

  各业主委员会应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完善平台信息,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适时组织业主大会会议实现小区智能化改造升级。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同镇街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注意在工作实践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按照试点、推广、覆盖的模式,以点带面、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各镇街要及时将先进理念、措施、成效形成工作总结报我局,我局将适时在全市推广,稳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职能化、信息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30日


新媒体
微信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