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工作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春节后复工复产及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按照《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23〕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后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2月15日至2月16日。
二、检查程序
此次大检查共分为5个检查组,采取“双随机”模式,对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抽查。抽查结束后,我局将对抽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全市通报。
三、检查重点
(一)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二)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等情况。
(三)复工复产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制定一套复产复工安全方案、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签订一份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四)危大工程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危大工程100%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五)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一线三排”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整改闭环情况。
(六)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情况。
(七)防汛防风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基坑支护、建筑起重机械、外墙脚手架、工地围墙等临时设施落实抗雷雨大风防御措施情况;临时建筑(设施)防御情况;工地排水防御情况;防汛物资储备管理情况。
(八)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措施落实情况;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情况;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管理情况;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可靠情况;动火审批手续情况;
(九)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及工作台账管理情况;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七不”措施(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工作情况。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七个有没有”措施情况:一是有没有全面辨识有限空间风险,并建档立册,在所有有限空间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二是有没有建立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流程,特别是强化作业前、作业中的通风和检测管控措施;三是有没有为员工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配齐配全通风检测作业仪器、呼吸器等各类应急保障用品;四是有没有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安全监护措施,特别是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员;五是有没有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特别是电气设备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六是有没有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申报审批管理;七是有没有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常态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并且有计划地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
(十)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水下作业、气囊使用等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建涉水地下工程穿越地层的水文地质状况及是否存在风险隐患,施工企业及项目应急组织是否加强体系建设,是否落实应急演练工作制度。
(十一)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进行编制审查;安全教育是否交底;高处作业人员是否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得到保障;是否有足够的安全巡查、专人监护及安全防护。
(十二)文明施工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六个100%”(建筑施工现场100%围蔽,裸露土方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净,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防尘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情况,施工单位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