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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山市物业小区争创文明典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中建通〔2023〕21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2-21 分享: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有关单位,市物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中山市物业小区争创文明典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7日


中山市物业小区争创文明典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高标准、严要求、常态化推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根据《中共中山市委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推动中山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山委字〔2023〕1号)、《关于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十大行动”的通知》(中山文明委〔2023〕2号)要求,结合全市物业小区管理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导向,主动践行总书记“把中山建设得更加美丽”的殷殷嘱托,紧紧围绕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目标,全面优化物业行业规范管理,提升业主文明素养,努力营造“干净、优美、文明、宜居”的物业小区环境,不断增强广大业主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组长:彭荣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物管科、燃气科、住维中心负责人;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物管科,具体负责全市物业小区争创文明典范城市工作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等日常事务。

  三、工作目标

  通过市镇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协同发力,开展专项指导督查行动,推动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围绕“进门-小区道路-楼道-参与度”4个维度,遵循“文明创建2023”基本标准和六项创建工作具体要求,认真解决当前我市住宅物业小区存在问题,配合做好入户调查听取意见工作。尤其针对当前物业小区在争创文明典范城市中的短板弱项,以及广大业主关心重视、长期反映、反应激烈的其他合法合理诉求,集中力量、时间持续开展重点整治行动,力求治痛点、攻难点、疏堵点、除盲点,促进强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优服务、提效能,力争实现环境优美、卫生整洁、设施完备、管理规范、秩序文明、群众满意的整体目标。

  四、实施内容

  (一)全面落实“4+4+6”创建工作要求。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围绕“进门—小区道路—楼道—业主参与度”四个维度,全面遵循落实“文明创建2023”基本标准与六项创建工作要求,做到“2”,即进入小区讲礼貌、讲美观;“0”,即文明要求零差评、零投诉;“2”,即环境卫生无道路垃圾、无宠物乱跑;“3”楼道管理有楼长、有检查、有亮灯。做到“文明公约人人学、友善待人讲礼貌、干净卫生环境美、道路通畅无垃圾、充电规范莫乱放、设施设备都能用”。

  (二)全面压实各物业服务企业责任。临近创文迎检,各镇街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对属地物业服务企业的督导检查,全面压实各物业服务企业责任,明确争创工作要求,确保签订责任书全覆盖。各物业服务企业也要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主动按《2022年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点位标准及任务分工表(社区、小区)》《中山市物业小区文明城市测评检查表》等争创工作具体要求,切实加强自查自纠,逐条逐项对照落实,有问题的立行立改,及时回应广大业主合法合理诉求,化解矛盾,维护其合法权益,争取最大程度让广大业主群众满意。

  (三)全力营造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氛围。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贯彻落实市文明办宣传要求,在确保不影响业主正常休息生活前提下,多形式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宣传,配合做好入户调查听取意见工作。要充分利用小区公共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小区进出口、固定广告展位、业主微信群、员工群等媒介,加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宣传。通过上门发放市民手册等创文宣传资料,讲解创文基本知识,提前做好入户调查听取意见告知和安排,不断提高广大业主市民群众对中山争创文明典范城市的知晓度、接受度和参与度,引导广大业主争当文明市民,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四)全面开展物业小区争创工作专项督导。发动全住建行业监管力量,按照“条块结合,点面兼顾”方法,综合采取“行业分片督导”与“回家即是督导”措施,以“回家即是督导”将争创工作化整为零,以“住建人”专业视角检视各物业小区争创工作成效;以“行业分片督导”增强行业监管效应,全面夯实全市各物业小区争创工作基础。对“高空抛物、文明养犬、消防安全、垃圾分类、无障碍设施建设”等重要环节,明确要求设立文明行为提示标语;更新小区尤其是无障碍设施与标识;在高频次出入口,高层住宅楼道等处张贴针对性宣传教育海报,以垃圾分类标准推进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物业小区创建活动是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基础工程,直接与入户调查听取意见与反馈创文成效相关联,各相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该项工作领导,精心组织细化行动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与完成时限,抓好物业小区争创各项具体工作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组织宣传力量,可通过开设媒体专题专栏,向社区居民发放《倡议书》《告知书》《公开信》等,大力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宣传,不断提高业主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同时,可通过视频、图片展,积极展示业主反馈意见建议落实成果,赢得业主广泛支持,激发业主主人翁精神与市民自豪感,不断扩大全市物业小区争创工作积极影响。

  (三)健全机制,狠抓落实。要建立健全市镇两级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常态化督导工作机制,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科、燃气科、住维中心工作人员分成6个检查组分片包干,督促指导落实。同步深挖社区资源,充分发动、集中社区内积极性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建设的居民,将其培养成社区争创文明典范城市骨干力量,传承纽带,持续发挥争创文明典范城市基础作用。


  附件:1.2022年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点位标准及任务  分工表(社区、小区)

             2.中山市物业小区文明城市测评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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