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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数据迁移期间暂停有关审批业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3-16 分享: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粤安居平台将于2023年4月1日至4月6日进行数据迁移,期间相关审批业务将暂停。为稳妥推进数据迁移工作,减少对企业经营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迁移时间:2023年4月1日至4月6日。

  二、数据迁移期间,有关审批业务暂停办理如下:

  (一)2023年3月27日00:00时起暂停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相关业务申请。

  1、被退回的资金支取、监管协议以及专用账户解除监管业务,未能于3月30日17:30前补齐相关资料的,请于4月7日在粤安居平台重新发起申请;

  2、缴款业务数据在3月31日23:50后入账的不在本次迁移范围,请勿在上述时间后再进行资金入账操作,以免造成数据丢失。

  3、未在中山市房地产交易和资金监管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预售授权并绑定的监管协议数据不在本次数据迁移范围。

  (二)2023年3月29日00:00时起暂停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含变更)业务申请。

  1、对已办结新商品房预售许可业务,在3月31日下午17:30 前需在交易平台进行预售授权,未进行预售授权的数据不在本次数据迁移范围。

  2、未能在3月30日前办结的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数据不在本次数据迁移范围。

  (三)2023年3月31日00:00时起暂停开发企业信息核查(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归档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备案、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的申请。

  (四)2023年3月31日00:00时起关停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的入口。

  (五)如未能在暂停前办结相关业务的数据,不在本次迁移范围。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存量房买卖合同资金监管业务不受影响。

  三、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配合粤安居数据迁移工作,提前做好规划,安排好业务申报。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6日


  (咨询电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科:88300526、审批办:88333693;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8836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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